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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来源:www.hdandav.com 2025-05-15

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依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组织分工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同负责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组织推行。

市考试鉴别中心会同市场监督局管理局业务部门负责考试报名和考试前抽查及对全部科目成绩达到有关标准的应试职员进行考后资格审察的初审工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考后审察复核工作,并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人事考试机构对考后审察中的疑难问题进行会商,并形成终审建议。

2、时间安排与考区设置

江苏宿迁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考试地址从准考证上获知。

3、考试考哪几科和作答方法

考试设《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药事管理与法规》、《综合常识与技能 》4个科目,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小时。

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为一同考试考哪几科,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的职员,可依据从事的本专业工作,选择《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3科或《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3科参加考试。各科考试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卷卡上作答。

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卷卡上作答。考试报名职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能携带电子计算器,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用,考后收回。

4、管理方法

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需要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5、考试报名条件

凡符合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规定条件的职员,均可报名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新考试报名职员条件:

凡中国公民和获准在国内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5年;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3年;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有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职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参加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且有部分科目合格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试职员,其2025年合格科目考试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四年一个周期顺延至2025年。

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规范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需要的中专学历考试报名职员,有关专业与药学、中药学专业都实行过渡期政策:获得药学、中药学或有关专业中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7年,在2025年12月31近日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的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免考部分科目职员需拥有以下考试报名条件: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职员,获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拥有。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获得。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考试报名职员,其成绩从2025年开始,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连续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20年,符合原34号文中《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第五条规定的免考两科条件的药学或中药学专业中专学历的考试报名职员,在2025年12月31近日可继续按免考两科申请报名参加考试,其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34号文规定实行,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在过渡期之后,中专学历不再符合《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考试报名条件,也就不可以按免考两科的方法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是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同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同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获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可以考试报名。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互联网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考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中专学历应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招生计划内的中等专业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不包含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颁发的学历证书。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获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与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是第二学士学位。

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方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和《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的界定,在《规范规定》《考试方法》推行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2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公告》实行。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包含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有关专业,其中列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是考试报名专业需要中的有关专业,详见《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考试报名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规定的注册范围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水平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需要,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考试报名条件。

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考试报名职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未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历程不计入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海外工作历程不计算为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

获得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后获得的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学历考试报名的,可累计获得第一学历至考试报名年度期间的实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超越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质专业职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参照《规范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6、报名与考试前抽查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在线报名,在线报名日期为2025年8月4日9:00~13日16:00,宿迁考生报名网址。

为降低考试报名职员跨地域流动导致疫情防控重压,考试报名职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推行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推行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考试报名问答,详细知道,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

被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职员登录在线报名系统填写考试报名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8月4日~8月13日到宿迁便民方舟1号楼三楼大厅考试鉴别窗口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需提供材料: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相应的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新注册的考生须使用最近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25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看认证系统。

考试前抽查。从当年考试报名职员中随机选取部分职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抽查结果。

在线缴费。交费时间为中秋节8:00~19日23:59。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考试报名职员可进行交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考试报名职员不可进行交费操作。考试报名职员确认报名后,已交费用不予退还。

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十月17日~23日,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报名入口下载准考证打印。

7、考后审察

审察对象。截至2025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上传补充材料。审察部门对考试报名资格存疑的审察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舍弃审察资格。

审察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人事考试网--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陈述申辩。审察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察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察处置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察机构向审察对象发送查询审察结果短信或电话公告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市专业技术职员管理处进行陈述和申辩,市专业技术职员管理处复核后作出回话。

审察对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或者未根据资格审核部门需要办理考试报名有关事情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置。审察对象有故意隐瞒真实状况、提供不真实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8、证书发放

考后审察通过职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备同等功用。

9、收费事宜

依据原江苏物价局、江苏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怎么收费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的规定,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标准为:每个人每科60元,报名费每个人10元。

10、考试概要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用2025年版《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

十1、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最近颁布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请广大考生最近关注省级及市考试鉴别中心官 方网站。

十2、其他事情

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使用技术方法甄别雷同试题,对被甄别为雷同答题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应试职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预防别人抄袭导致雷同答题。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到市便民方舟1号楼1011室领取,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

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察咨询电话请联系:
12333,0527-84353780。考后资格审察陈述申辩咨询电话:0527-84359049。

附件: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宿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宿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 7月31日

附件

原标题: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zyjszgks/202507/39ec1c0da7b44155905adf1c3be7d5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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